1、生育政策需要激励相容
生育政策要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也应与支持生育的政策导向一致。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年轻一代婚育观念的快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主流,优生优育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阶段。
与生育挂钩的经济社会政策主要目标是引导群众少生,而在当前年轻人普遍婚育推迟,少生不生的情况下,亟待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通过激励相容的政策组合拳,鼓励适龄生育,减轻育儿焦虑,降低养育成本,帮助群众实现生育意愿,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2、人口问题应当精准施策
我国人口发展地区差异大,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国西部地区人口发展转变比东部地区迟滞20年以上。东部地区要积极应对高龄少子化问题,围绕扩大托育服务供给、降低“三育成本”、促进父母职业发展与家庭责任平衡等积极构建生育保障政策。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水平等补齐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需要中央政策的指导,也需要各地结合当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探索新时期计划生育的实现方式,赋予计划生育服务新的内涵,保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
3、制度设计保持弹性包容
面对生育水平变化趋势和婚姻家庭变迁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前瞻性的制度构建。比如,巩固和加强生育保险在生育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逐步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积极鼓励父亲参与育儿过程和家庭责任分担,父亲也同样可休育儿假。
引导家庭养育教育观念,增加优质、普惠教育供给。倡导适龄婚育,使高等教育阶段的入学、毕业规定对生育子女的学生更有弹性、更加友好。对单亲家庭、特殊家庭收养、生养子女给予支持和帮助。开展适应现代家庭生活方式、妇女生育年龄延后情况下的生殖辅助技术研究。
关注生育困难群体诉求,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这都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包容审慎的态度,顺势而为,因时而变,不断推进生育政策的改革完善,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政策,是“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深化和延续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了“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的各项要求。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决策部署体现了对人口发展态势的准确把握,对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的积极回应,对社会变迁和人口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政策,是落实十九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优化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能否平稳落地,还有赖于各地加强统筹规划、制定有效政策,依法组织实施。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重在加强配套支持措施
离异再婚夫妻生三胎条件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5.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离异再婚生育三胎办理手续
符合再生育情形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
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离异再婚生育三胎政策规定,目前就黑龙江省可以说是率先对三胎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也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才允许他们生育三胎,而并非是都可以生育三胎。
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其它地方,建议咨询当地政策进行确认。
推荐于2017-09-21 · 知道合伙人情感行家
再婚生育三胎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计划生育新政策实施以后,每个女人都有生育两个孩子的权力。
2. 二孩政策以女方为准,指的是女方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3. 女人只能生育两个孩子,不能每结一次婚就生育两个孩子。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