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业贷款不能转公积金贷款了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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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办理要求:
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业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2)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且必须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所需申请材料:
(1)转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证明文件。
(3)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
(4)抵(质)押等担保的相关材料。
(5)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要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意向表》,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后通知办理转贷手续。
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所购住房开发商(须为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书格式附后);
以已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借款人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贷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以本人、第三人及与公积金中心签约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证券、公积金等作质押或所购房以外的现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直接办理。
(3)签约并放款。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须明确具体划款方式及帐号),办理担保手续后,承办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商业贷款账户。
办理要求:
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业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2)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且必须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所需申请材料:
(1)转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证明文件。
(3)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
(4)抵(质)押等担保的相关材料。
(5)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要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意向表》,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后通知办理转贷手续。
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所购住房开发商(须为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书格式附后);
以已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借款人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贷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以本人、第三人及与公积金中心签约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证券、公积金等作质押或所购房以外的现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直接办理。
(3)签约并放款。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须明确具体划款方式及帐号),办理担保手续后,承办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商业贷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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