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出纳,公司用我的个人卡走账,会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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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的,公司收支日常经营业务应当走对公账户。
拓展资料:
用出纳私人卡走公司账是有风险的。毕竟出纳的私人卡是个人的银行卡,不是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可以用来代替单位账户办理相关款项的收付的。如果是用私人卡来办理收款业务,可能会导致有逃税的税务风险。如果用私人卡来办理付款业务,可能会被税局认为有虚开进项发票的风险。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做法,违背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限定:
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进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背本办法限定,未经准许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进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背限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钱的,应按限定承受行政职责。第二百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背本办法的限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拓展资料:
用出纳私人卡走公司账是有风险的。毕竟出纳的私人卡是个人的银行卡,不是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可以用来代替单位账户办理相关款项的收付的。如果是用私人卡来办理收款业务,可能会导致有逃税的税务风险。如果用私人卡来办理付款业务,可能会被税局认为有虚开进项发票的风险。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做法,违背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限定:
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进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背本办法限定,未经准许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进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背限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钱的,应按限定承受行政职责。第二百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背本办法的限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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