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证与外国的公证有什么区别?
国内公证具有以下特点:
1、 当事人只限于我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公证书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使用;
3、 在适用法律上,只适用我国法律。
涉外公证具有以下特点:
1、 当事人多数是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是准备出国的公民;
2、 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经考试合格的涉外公证员负责办理;
3、 涉外公证书要根据使用国和当事人的要求,附相应的外文译文,并办理外交认证手续;
4、 公证书通常要发往域外使用,并在域外发生法律效力;
5、 在适用法律上,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不能违反使用国法律;
公证的目的和作用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服务作用。公证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公证业务和相关法律事务,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并以特有的方式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在直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在社会上发挥引导和服务作用。
沟通作用。公证是民事交往、经济交往和国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公证书效力不受人员、行业、职业、级别、地域等因素的影响,是国际通行的可靠性极高的法律文书,是增进民事主体之间相互了解、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具。
证明作用。公证证明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经过受理、审查、审批等若干程序出具公证书,可以对当事人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以及依法进行的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真实可靠的证据。
监督作用。通过公证可以促进公证当事人在开展相关民商事活动时的诚实信用,制止欺诈、虚假行为的发生,监督和促使公证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来实施法律行为,尽可能避免损失,以保证共同利益的安全实现。
中国公证,是指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国内公证机构提出的申请,主要业务是办理在国内所使用的公证文书。它的特点如下:
1、办证的人只能是我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办理好的公证书在国外无效,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使用;
3、办理好的公证书不能在国外使用,只适用我国法律。
外国公证,是指当办理事项含有涉外因素时,办理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公证机构加以办理的公证事项。它的特点如下:
1、当事人并非中国公民,大多数是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是准备出国的公民;
2、要由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涉外公证员负责办理,由司法部批准,并且公证员考试合格:
3、涉外公证书要附带相应的外文译文,以便满足使用国和当事人的要求,并同时办理外交认证手续:
4、公证书不能在中国使用,在中国也不具备法律效力,通常要发往域外使用,并在域外发生法律效力:
5、涉外公证书要同时符合我国法律和使用国法律。
中国人在国外,办事时不能依照中国的程序,而是需要做一些公证事项,但是中国人出国后发现国外的公证体系和中国不一样,外国公证书的申请程序如下:
1、当事人应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驻外使领馆主要受理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外国人(含外籍华人)一般应当在当地有合法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2、驻外使领馆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国籍、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日期属实等;
3、申请公证的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公证当事人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委托证明材料。
三、公证当事人持有效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声明书、委托书等。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主要区别就是,我国办公证要到公证处,而国外的公证则是由国际公证律师或国际公证人办理。
我国的公证只能在国内使用,如果是涉外公证,那么还要认证后才能够在国外使用。
在中国公证由公证处受理
在国外是没有设立公证处的,公证通常由具备公证资格的律师代为受理
国内公证通常由公证处受理
国外公证是由具备资格的律师受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