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应纳税但暂享受免税待遇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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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rinima
2010-10-24 · TA获得超过7.4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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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税法规定应纳税但暂享受免税待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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