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清洗车辆;汽车装饰服务,汽车租赁,车辆年检代理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承办汽车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
扩展资料:
一、汽车服务公司秉承“倡导有中国特色的车居文化”的经营理念,“有所学、有所为、有所成”为企业文化的支柱精神,愿意与所有合作伙伴携手同行,共创未来!
二、一直以来,我们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和优异管理模式,总结出高度适用国内汽车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用经验和成果。
三、在汽车美容施工技术,汽车美容职业培训,汽车美容新产品.汽车美容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建立起完善的体系.除了通过特许连锁加盟这种独特的经营方式为加盟企业提供各项服务外。
四、我们还针对行业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技术含量不高.服务档次低下.经营发展缓慢.管理无序等问题,总结出实用详尽的解决方案。
五、为即将进入汽车美容行业和正在从事汽车美容经营活动的朋友,同行(非加盟主)提供有条件的管理咨询服务,推进国内汽车美容行业的发展和巩固行业中民族品牌的地位。
参考资料:
汽车维修,清洗车辆;汽车装饰服务,汽车租赁,车辆年检代理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承办汽车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xxxx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道路旅客运输(跨省市),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除违法外(最终当地工商局规定为准!)
案例一: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技术咨询;汽车配件、汽车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
案例二:
注册资本: 5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汽车技术专业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汽车投资咨询,汽车配件、化妆品、橡塑制品、钢材、日用百货、工艺品、服装、鞋帽批发、零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二手车经销。
案例三: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类、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
一般经营项目: 销售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日用杂货、润滑油;经济贸易咨询。
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清洗车辆;汽车装饰服务,汽车租赁,车辆年检代理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承办汽车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
车服务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您可以参照如下:
汽车服务经营范围参考(1):
汽车上牌服务,建筑装潢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的销售,汽车租赁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汽车服务经营范围参考(2):
汽车销售的配套服务(除专项审批)。【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汽车服务经营范围参考(3):
汽车快修(A类);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销售;代理汽车上牌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汽车服务经营范围参考(4):
汽配、汽车装潢材料及配件、汽车用品、普通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材、装潢材料批兼零、代购代销;汽车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汽车租赁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汽车服务经营范围参考(5):
汽车上牌服务,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汽车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汽车配件、百货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
2、提交并联审批设立材料。
3、10个工作日领取三证。
4、开始基本账户。
5、核定税种并开业登记。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 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 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三类汽车修理企业。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