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笔记

笔记中的条约是什么,要原文和译文。... 笔记中的条约是什么,要原文和译文。 展开
 我来答
粨日夢
2010-10-30 · TA获得超过460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51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44万
展开全部
原文的亲可以到官网里找~
字数有点多~就先发中文的吧~



⊙在笔记里被写上名字的人就会死。
⊙如果在写上名字时没有把杀害对象的样貌记在脑里便没有效用。而且同名同姓的人一律不能发挥效用。 写上名字后,在人类世界的时间单位40秒内写上死因,事情便会依照那样而发
⊙在写上死因之后,会再给予6分40秒详细记载死亡状况的时间。



⊙由这本笔记丢下人类世界的地上开始,它便是属于人类世界的物件。
⊙持有者可以认出笔记原本持有者死神的样子和声音。
⊙曾使用过这本笔记的人类,死后不可以到天堂或地狱。


⊙当在死因上写上心脏麻痹后,如果在40秒以内写上死亡时间的话,即使死因是心脏麻痹也可以操纵死亡时间,其时间要在写上名字后的六分40秒以内写上。
⊙曾经碰过死亡笔记的人类,即使不是那笔记的持有者也可以认出原本持有者死神的样子和声音。


⊙当持有死亡笔记的时候,会被原本持有者死神缠着直到自己死亡为止。
⊙死神通常会在使用笔记后39日以内,在曾经使用过笔记的人类面前出现。
⊙死亡笔记原本持有者死神,基本上不会利用那笔记做出帮助或妨碍死亡的行为。
⊙死亡笔记的使用方法和在拥有笔记的人身上产生的规则,死神一律没有义务去说明。


⊙死神可借着写在死亡笔记上人类的名字而令自己的生命延长,但人类却不能延长生命。
⊙自己可以用死亡笔记缩短自己的寿命。
⊙成为死亡笔记持有者的人类,若把自己余下寿命的一半作交换,便可得到看见人类样貌便知道那人的名字后寿命的死神之眼。
⊙即使用刀刺中心脏或者用枪射穿头部也不能杀死死神。可是,一般的死神是不知道杀死死神的方法是存在的。


⊙写上的死亡状况,必须是那人类在物理上可能办到的事,如果那个人的行动不是他理所应当能作到的范围便不会实现。
⊙在死亡状况里办到的事能多么详细,连死神也不知道,唯有靠自己去验证。


⊙从笔记中撕出的一页或碎纸,也拥有笔记的一切特性。
⊙只要是能留下文字,又或者是用书写道具直接写上笔记,无论什么都可以。即使是化妆品和血液也没问题。
⊙就算是死神也对死亡笔记有很多不知道的事。


⊙先把死因和死亡状况写上,其后在把名字写在那些文字的前面也会有效。在那个情况下,直到写上名字为止的有效期间大约是人类时间单位的19日。
⊙即使不是死亡笔记持有者,若知道样貌和名字并把名字写上的话,也可以有与持有者使用时相同的效果。



⊙死亡笔记是无法影响出生后未满780日的人类的。
⊙如果脑海中浮现同一个人的样貌,并把名字写错4次的话,那人就再也不会被死亡笔记杀死。(但是不清楚是所有的死亡笔记都无效还是只有出错的那本死亡笔记无效)



⊙在死因上写上“自杀”是有效的,几乎对于所有人类来说,自杀是被视为可能的事。“从来没想过”并不列入在内。
⊙无论是自杀还是意外身亡,都无法让没被写上名字的人死去。如果可能会另其他人类死亡的话,被写上名字的人会在不让第三者死亡的情况下变成心脏麻痹。
十一

⊙纵使是在死亡笔记上写上名字,死亡时间和死亡状况,如果在6分40秒以内的话,把死亡时间和状况更改多少次也可以。但是即使在6分40秒以内,也要在死亡之前才可以更改。
⊙当在6分40秒以内更改死亡内容时,首先要在想更改的部分的文字上画上两条直线。
⊙虽然死亡时间和状况可以依照上述那样更改,但被写上名字的人类,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无法取消死亡的命运。

十二

⊙当死亡笔记遗失或被盗去的时候,如果不在490日以内再次回到手上,便会失去所有权。
⊙曾进行死神之眼交易的人,若失去所有权的话,笔记的记忆和眼的能力也会同时失去。那时,余下的一半生命也不会回复。

十三

⊙在所有权属于自己的情况下,可以把笔记借给别人。转借也可以。
⊙借用笔记的人身上不会有死神跟着。死神只会跟着持有者。还有,借用的人是不能进行死神之眼的交易的。

十四

⊙持有者在笔记借人时死去,所有权就会在那时转移到手上拥有的人身上。
⊙当笔记被盗去,而持有者被那盗去的人杀死的时候,所有权便会自动转移到那人身上。

十五

⊙当在两本以上的死亡笔记上,写上相同人类名字的时候,跟记载的死亡时间没有关系,最先写上名字的会被视为优先。
⊙在2本以上的死亡笔记上写完名字的时间差是0.06秒以内,会被视为同时,写在笔记上的事会变成无效,被写上名字的人就不会死。

十六

⊙死神一定要持有一本死亡笔记。他不可以将那本笔记转让给人类,也不允许人类在上面填写。
⊙死神互相交换笔记或在其他死神的笔记上填写也没有问题。

十七

⊙死神对特定的人类带有好意,并为了延长那人的寿命而使用死亡笔记杀人的话就会死亡。
⊙虽然死去的死神会消失,但死亡笔记却会留下。那本笔记的所有权通常会转移到下一个触摸到笔记的死神身上,不过通常会交换给死神大王。

十八

⊙就算同样是在人类世界持有死亡笔记的人,如果不让对方触摸死亡笔记的话,就不能认出跟着对方的死神的样貌和声音。
⊙虽然拥有死神之眼的人类可以看见曾见过样貌的人的名字和寿命,但由于那人持有死亡笔记,由被人夺取性命的一方变成夺取性命的一方,所以从只要看见要杀的人寿命就行的想法来看,包括自己在内,他们不能看见其他持有死亡笔记的人的寿命。
⊙死神不可以将用死神之眼看见的名字和寿命告诉人类。这是顾虑到避免令人类世界产生混乱。

十九

⊙在人类时间使用死亡笔记时,必须要有活着的死神存在在人类世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人类使用。
⊙其后,虽然很难想象跟着人类的死神会死亡,但如果他死了,那个死神带到人类世界内的死亡笔记的效力也不会产生变化。
二十

⊙若要用死神之眼看人的名字和寿命,必须要看到那人的面孔左右的一半以上,如果是上下的话,必须要看到由头至鼻的部位,单是看见眼以下的部位是看不见名字和寿命的。另外,即使隐藏着面孔的一部分,例如眼,鼻和口等,但只要看到整个面孔,就可以看见名字和寿命。至于隐藏的部分占去面孔的百分之多少才不能看见,唯有实验一下才知道。
⊙如果通过上述条件,就算是过去的照片或是影像都可以看见名字和寿命。不过,就照片和影象的情况,根据其大小及鲜明度,也有可能会看不到。另外,无论是画得多么真实的肖像画都不能看见名字和寿命。

二十一

⊙拥有死神之眼的人,不会受原本视力的影响,在人类世界会有3.6以上的视力。

二十二

⊙失去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一切自己关于死亡笔记的记忆就会消失。不过,不是丧失由拥有笔记起至失去时的一切记忆,而是以自己一直所做的举动跟自己曾持有笔记的事无关的形式而留下来。 二十三
⊙得到两本以上的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当失去一本所有权时,就不能认出跟着那本笔记的死神的样貌和声音,而那个死神也会离开他,不过只要还持有一本笔记的话,一切关于笔记的记忆就不会消失。

二十四

⊙死神不能无端滞留在人间界
⊙可以留在人间界的条件如下:

1 将自己的死亡笔记渡让给了人类
2物色死亡笔记渡让的人类对象,本应在死神界做,但若是在82小时之内,也可在人间界进行。
3以要杀某人为目的而进一步观察该人时,也可在人间界凭依其最多82个小时。

二十五

⊙死神在人间界直接渡让死亡笔记时,不可直接将其交予人间单位不满6岁的小孩。
⊙虽然死神不可直接将笔记渡让给未满6岁的小孩,但当笔记被掉在人间界时,就属于人间界的一部份,任何年龄的人使用的效果都是一样。
二十六

⊙若只写上"事故死"的死因,而不写详细死亡状态的话,受害人会在6分40秒之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死于自然意外。
⊙在“事故死”的情况下,即使当时只有被写入名字的人死亡,但是造成极大影响而事后牵连到他人死亡的话,也被视为违反规则只会死于心脏麻痹。

二十七

⊙若在死亡笔记上死因写"病死",并指明疾病的名称及死亡时间的话,一定要有足够时间让疾病生成。若时间太勉强,受害人只会在写完40秒后死于心脏麻痹。
⊙死因为"病死",但只指明死亡时间而没指定疾病种类的话,其会在指定时间内死于适当的疾病。
⊙但是,用死亡笔记能操纵的死亡时间最多只能有23日。

二十八

⊙死因为"病死",但只指定疾病种类而未指定死亡时间的话,若该病要在24日甚至以上才能令受害者死亡时,那「操纵的死亡时间最大为23天」的法则便不会产生效果,受害者会根据疾病在适当的时间死亡。
⊙在上述的情况里,可以在6分40秒内更改死因及死亡状况。但无论怎样更改,死亡时间不变。

二十九

⊙无法用死亡笔记杀超过人间单位124岁的人类
⊙无法用死亡笔记杀只余人间单位12分钟以内寿命的人。

三十

⊙交换了死神眼,用其看到的人类寿命是与在人间界死亡笔记本无关的本来的寿命。
⊙而且,用死神眼看到的名字是「杀该人所必要的名字」。即使该人在户籍上没有登记名字,也会看到为杀其而所需的名字。

三十一

⊙无论写多少名字,死亡笔记的页数不会用尽。

三十二

⊙若同时拥有两本或更多死亡笔记时,想着同一人的相貌,在其中一本死亡笔记上写下该人名字,而将死因及死亡状况写在另一本死亡笔记上,有效。
⊙同理,在一本死亡笔记上先写下死因,之后再在另一本上写下名字,同样有效。
⊙上述情况也可在不同所有权的死亡笔记之间进行。但此时必须是在笔记所有者互相触碰对方的笔记的状态下。

三十三

⊙如果失去死亡笔记所有权的话,便无法识别宿主死神的音貌。但之前触碰过死亡笔记的其他人还可以继续识别宿主死神的音貌。
⊙在上述情况下,其他人因为触碰笔记而认知的有关死神以及笔记的记忆会一直存在,直到该人得到笔记所有权后又丧失为止。
⊙没有所有权的但是碰到过DN的人……这恐怖的记忆将伴随你度过一生……

三十四

⊙笔记所有者不能被死神界的死神杀死。
⊙以杀笔记所有人为目的而下凡的死神不能直接杀死该人
⊙只有把笔记渡让给人间界的死神才能杀死笔记所有人。

三十五

⊙以逃避死亡笔记制裁为目的而故意将名字写错四次的人,会死亡。
⊙被故意写错名字四次的人,日后依然可以被死亡笔记所杀。

三十六

⊙虽然死神有雄性及雌性之分,但既不容许,也不可能够与人类发生性行为。死神之间也不进行性行为。

三十七

⊙丢失了所有权的死亡笔记再度获得时,会恢复关于所有死亡笔记的全部记忆。
⊙另外,即使没有重获死亡笔记所有权,在触碰笔记的那一刻内会恢复记忆。

三十八

⊙丧失死亡笔记所有权而失去记忆,又因为重获所有权或者触碰死亡笔记恢复记忆的次数,一本笔记最大为6次。
⊙上述情况中,如果在6次之后再度获得死亡笔记所有权的话,会以无法恢复记忆的状态重新使用死亡笔记。

三十九

⊙和死神交易的死亡眼所看到的人的寿命是不能被笔记所左右的其在人间界本来的寿命。因死亡笔记而死的话,剩余生命归于死神。

四十

⊙交易了死神眼的人,看已死亡的人的照片时,即看不到该人的名字也看不到其寿命。

四十一

⊙死在人间界的死神所遗留下的死亡笔记,如果被人类拣到,就成为了人类的东西。
⊙但是,在上述这种情况时,只有能识别该死神音貌的人,才能看到并触摸到那本死亡笔记。
⊙虽然可能性极小,但是如果被死神拣到,那本笔记的所有权归其所有。

四十二

⊙以死神眼看到的人的姓名是「要杀掉该人所必要的名字」。即使户籍等没有登录其姓名,也能看到为杀死该人所必需的名字。

四十三

⊙在死亡笔记上写下的名字,文字等,无法用橡皮,墨水消,修正液等消除。

四十四

⊙在人间界的死亡笔记会改变人类的命运。即使没有被写入死亡笔记也有可能缩短寿命。
⊙这样的话,不管死于什么情况,死神眼看到的也只是其原本的自然寿命。

四十五

⊙死神本身所拥有的死亡笔记不经意间掉落到人间界时,可以为取回死亡笔记而滞留在人间界。
⊙如果此时,人间界还存在其他的死亡笔记的话,不能泄露那些死亡笔记的地点和所有者。

四十六

⊙死神本身所拥有的死亡笔记被其他死神骗取等导致丢失的话,只能从凭依在那本死亡笔记的死神手里取回。如果其笔记没有凭依的死神而被人类所有时,只要触碰笔记就能凭依在该人身上。只有在该人死亡后,抢在其他人触碰笔记之前取回,或者该人直接返还死亡笔记。

四十七

⊙死神只要一次看到人类的相貌而得知其姓名和寿命的话,就可以从死神界的洞穴探知该人所在。

四十八

⊙死神如果违反死神界戒律的话,会有从特级到八级共九种刑法。如果犯三级以上刑法,处以死刑。
⊙例如,死神用死亡笔记以外的手段杀人的话,为特级刑法。

四十九

⊙因将死亡笔记的所有权转交给他人或放弃等原因,导致丧失关于此本笔记的记忆时,只限于在笔记写下姓名、杀过人的情况。仅仅是拥有过所有权并未写下姓名的话,关于那本笔记的记忆不消失。但是,因拥有所有权而能感知到的死神音貌,会因此无法继续感知。换取的死神眼也同时丧失。

五十

⊙死神即使不睡眠也不会死。原本就不需要睡眠。死神的睡眠明显与人类的睡眠不同,仅仅是怠惰而已。
⊙特别是将笔记渡让给人间界的死神。没有戒律规定因要目睹笔记使用者的最期,而不许怠惰的条例。

五十一

⊙人间界同时存在的死亡笔记最多为6本。当然,死神自身所有的那本笔记不计其内。因此,借将笔记让人类所有为由,滞留在人间界的死神也最多为6只。

五十二

⊙一只死神,同时渡让笔记给不同的人类时,最多为三人。
⊙将笔记渡让给三个人类时,可以采取让每人拥有两本笔记等手段。这样,一只死神可以让人类所有的笔记最大为6本。
⊙因此,也能让一个人使用6本笔记。

五十三

⊙假设人间界存在第7本笔记时,即使被人类使用,也无任何效果。

五十四

⊙人间界存在7本以上笔记时,只有最早渡让给人类的6本有效。
⊙若非因烧毁等方式使笔记丧失效果,或由死神所有以及带回死神界的话,第7本笔记不发生效力。
舒服又威武丶茱萸01
2010-11-06 · TA获得超过550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17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537万
展开全部
1、名字被写入到死亡笔记上的人会死亡。
2、写名字的时候,如果不在脑中想着该人容貌的话,无效。因此,同名同姓的人不能一次全部被杀。
3、写完名字后如果在人间单位的40秒钟时间内写下死因的话,会依其发生。
4、不写死因的话全部默认为心脏麻痹而死。
5、写下死因时,更会有6分40秒的时间可以记入详细的死亡情况。

6、死亡笔记从落到人间界的那一刻起就属于人类的东西。
7、死亡笔记的持有者可以识别死亡笔记的宿主死神的音貌。
8、使用过死亡笔记的人既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堕地狱。
其实有了以上两点规则,大家已经可以使用笔记做各种想做的事情了(呵呵……),但是到此为止,你只是笔记的使用者而已,想做基拉(就是玩转别人而别人又奈何你不得的笔记使用者)的话,就需要从这里开始努力学习笔记的技巧性规则了。度过了实习期的月,开始发挥在这条规则上的天赋。
第六话《操纵》,月开始利用罪犯的死,来向L传达信息,利用各种奇奇怪怪的临终留言,扰乱警方的视听。但月真正Step by Step地告诉我们这条规则的使用方法,是在第七话,一起操纵下的公共汽车劫持案。

9、将死因定为心脏麻痹后,如果在40秒的时间内写下具体的死亡时间的话。即使是心脏麻痹也可以操控死亡时间,甚至可以将时间定为那40秒以内。
10、接触到死亡笔记的人,即便不是死亡笔记持有者,也可以识别该死亡笔记的宿主死神的音貌。
11、只要持有死亡笔记,那么会被宿主死神一直凭依到死为止。
12、宿主死神一般会在人类使用死亡笔记后的39天以内现身。
死神对笔记的售后服务保证,即只要拿着笔记,他们就会“从一而终”,找到并跟随你到天涯海角,像空气一样的存在,并且帮助你享受发现新规则时的快乐。

13、宿主死神原则上不给笔记使用者帮助或阻碍。
14、死神无义务向死亡笔记持有者说明有关死亡笔记的一切规则。
在这里,我们得知了笔记的一项增值服务——死神眼睛。流克在第六话向月提出,本来为了提高月对服务的满意度,结果因为目标市场不对(月想要死神翅膀)而告吹。另外,我们知道了死神原来是靠人养着的,死神的工作就是写笔记,由人类付给他们寿命作报酬。
开始出现后面故事的伏笔,也就是死神也是可以被杀死的,关于这个,莱姆将为我们亲自讲解。
解释笔记对使用者的影响和第一话中流克的出现,对月的影响就是——看见流克,吓了一大跳。

15、死神可以通过在死亡笔记上写名字延长自己的寿命,但人类却不能。
16、自己可以在死亡笔记上写自己的名字以缩短本人的寿命。
17、死亡笔记的持有者可以用自己剩下寿命的一半跟死神交换一双可以一看到人的容貌就知道其姓名和寿命的死神眼。
18、即使用刀或枪攻击死神的脑袋以及心脏也不能伤害到死神。不过也有一个极少数死神才知道的杀死死神的方法。
19、死亡状况的设定必须符合常理,必须是该人能力范围以内的事情。
死亡笔记最基本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让笔记Power On的规则。有了这五小条说明,新手们就可以上路了。
月在第一话就根据这些规则使用了笔记。我们知道名字的月笔下的第一人是音原田九郎(42岁),因杀人后劫持幼儿园被新闻报道,被月好奇地作为笔记的试验品。而贡献了自己的生命帮月真正上路的人是涩井丸拓男,一个骚扰女性的街头流氓,也是在这次,月第一次写上了死因——事故死。

20、连死神也不知道死亡状况能否实现的详细范围,所以必须自己去验证。
同样出现在第六话,这两条规则实际上不是流克告诉月的,而是月用罪犯试验出来的。利用六个罪犯,月摸清了自己究竟可以操纵人的死前行为到什么程度。
其实也难怪死神,写笔记只不过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写上去了,死了人了,拿到寿命了,任务也就完成了。流克开始的浓厚兴趣之一就是看笔记居然还能玩出这么多花样来。

21、死亡笔记的一页或一小纸片,都具有死亡笔记的所有性质。
22、只要可以写出字迹,无论任何道具都可以来写死亡笔记。即便是化妆品或血等东西也没关系。
23、有关死亡笔记,即使是宿主死神也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
这条可是笔记的重头规则之一,身上藏一片纸可比揣个笔记本方便的多,而且假装是记录便条而写下笔记内容……我们可怜的南空直美就这样的……成为了死不见尸的失踪人口。21+22两小项最经典的代表就是月与L成功诱捕火口,月恢复记忆时藏在手表里的那一小片笔记碎片和一根针~,杀火口取回笔记所有权,这一切可都是在L的眼皮底下进行的呀~!月这手玩的真的是“帅到掉渣”。
23小项其实想想也就知道,死神们都有死神眼~杀个人跟捻死个蚂蚁一样,谁没事去研究那花活呀~!

24、先写死因和死亡状况,后写名字一样有效。不过这期间不能超过人间单位的19天。
25、即使不是死亡笔记的持有者,无论谁只要想着某人的样子并在死亡笔记上写他的名字也一样有效。
这条规定,又给笔记很大的收缩性。经典代表是雷依,那个可怜的FBI,被月玩弄在股掌之间,成为继月之后第一个在笔记中写下姓名的人。导致其他12个FBI惨死。不过由此为因果~~L大人才会正式露脸。
使用过死亡笔记的人死后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堕地狱……那么雷依现在在哪儿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巧手亲子坊
2019-11-13 · TA获得超过436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7874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580万
展开全部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