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我国有关禁毒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至第三百五十七条是关于禁毒的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 是关于吸毒贩毒的处罚。
《戒毒条例》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强制戒毒办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扩展资料
1、吸毒行为会被强制戒毒,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一般的吸毒者,根据《禁毒法》的精神,其法律地位既是违法者,也是被救助者,对于吸毒人员,应该给与更多的挽救和帮助。
如果吸毒人员主动接受戒毒治疗,将不予处罚。对吸毒成瘾人员要进行戒毒治疗。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参考总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参考总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总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2020-09-09 广告
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至第三百五十七条是关于禁毒的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 是关于吸毒贩毒的处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五、《戒毒条例》
六、《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七、《强制戒毒办法》;
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扩展资料:
始终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毒品犯罪是严重刑事犯罪,必须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9万名,缴获毒品69吨。特别是覆盖全国108个城市的“百城禁毒会战”战果大幅增长,破案、抓人、缴毒数同比分别上升85.5%、92.2%和44.9%。
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只有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才能形成禁毒斗争的强大合力,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
面对当前毒品犯罪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合成毒品定罪量刑标准、毒驾入刑等问题,大力推进禁毒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禁毒法律体系。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制定了禁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针对吸毒人员发现管控难、戒断巩固难等问题,全国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行动,2014年,全国共查获吸毒人员88.7万人次,强制隔离戒毒26.4万人;三年未复吸人员达到100.9万名。
针对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问题,加大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力度,破获江西乐平“6·5”特大制贩羟亚胺案等制毒物品犯罪案件549起,抓获肖积合等一批重要制毒犯罪分子,缴获易制毒化学品3847吨,有效遏制了非法流失问题蔓延势头。
针对境外毒品向我走私渗透加剧的情况,务实开展与缅甸、老挝等周边国家和美国、澳大利亚等重点国家的禁毒合作,深入开展联合扫毒行动和跨国执法办案,深化境外替代发展和对外禁毒援助,联手破获“8·28”跨国贩毒案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毒品大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禁毒 永不松懈
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至第三百五十七条是关于禁毒的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 是关于吸毒贩毒的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5、《戒毒条例》
6、《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7、《强制戒毒办法》;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扩展资料:
对吸毒者的处罚:
1、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强制戒毒: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国有关禁毒的法律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公布、199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等予以处罚。
(3)《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对我国精神药品的种植和生产、供应、运输、进出口、使用的管理作了严格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违反该法的处罚措施。
(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有很多条款内容涉及禁毒的行政处罚问题。
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
为了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作规定。
警示语
1、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2、吸毒害人害己害社会;
3、一日吸毒,一生戒毒,终生想毒;
4、敲开了毒品的门,挖好了自己的坟;
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6、一吸兴奋,二吸上瘾,三丢性命。
参考资料:禁毒——百度百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4、《戒毒条例》
第十二条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