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上户口要些什么证件
2020-05-1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哪枝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李灶敏、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
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辩圆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小编同时建议办理上户的父母多带几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因为派出所可能会要求留底。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握禅,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罩皮袜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扩展资料:
新生婴儿落户登记条件
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外国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出国(境)人员物激、军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军人的,也可在部队集体户所在地或在父母拥有住宅房屋所有权的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益阳政府网——户口办理
新生婴儿落户
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首粗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锋察。
未成年人落户
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户口在当地派出所办理。
扩展资料:
未成年人落户
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未成年人投靠
必须提供: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
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1)结婚证。
(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老人投靠
必须提供:
(1)老人的户籍证明。
(2)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离退休回迁
必须提供: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市离退休安置办公室出具的接收置函(处以上)。者基镇
投资类
必须提供:
(1)会计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3)本人与投资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4)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5)本人的户籍证明。
(6)未曾被劳动教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明。
注:购买门面房达30万元以上可按投资申报。
购房类
必须提供:
(1)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发票。
(2)本人与购房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3)本人的户籍证明。
(4)未曾被劳动教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明。
注:①同一人在二处购房合计达十二万元也可。
②购房发票原件盖户口专用章后复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2017-12-05 · 土地流转就上土流网!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要带好,不同地带胡方,也有不需要身份证的。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2
第二,结婚证。
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有些掘行烂地方只带一方的结婚证即可。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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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出生证。
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带好。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4
第四,准生证。
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孩子上户口需判漏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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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户口本。
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派出所会把孩子的户口一页放进户口本里。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谈散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瞎镇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