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游戏兴起很快,如何看待游戏业的垄断情况?
2019-11-01 · 5858wan游戏平台专注网络游戏福利的平台!
假设你是一名天才横溢的游戏开发师,你带领你的5人团队设计出一款堪称现象级的游戏,正当你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你发现一家游戏巨头派人来找你了,他以给你丰厚的报酬为条件来收购你们的游戏,如果你拒绝,这家游戏巨头会采取各种手段来挤压你,让你举步维艰,最终破产,被低价收购。
这个情景是很多小有名气并心怀梦想的游戏工作室会遇到的,也似乎成了游戏业无法破解的困局:如何在垄断下生存?因为小公司(甚至是游戏工作室)不敢也不能做和大型厂商类似的游戏内容,只有在夹缝间靠创意生存,但稍微做出点成绩就会面临被大公司强行收购的问题,如果拒绝收购就有极高的概率被挤压直至破产。
在马太效应的作用下,资本、IP、渠道等资源进一步向金字塔尖的龙头公司集聚,这使得大厂商的资金、技术团队、市场占有额更加雄厚。"洛克人之父"稻船敬二在2014年的采访中,他明确表示"日本游戏产业"已死,他认为,日本的主流游戏产业就像一颗开始枯萎的大树,虽然尚未彻底崩溃,但只是勉强站立着,而他发出此感慨的原因就是看到了日本游戏业的垄断。
"洛克人之父"稻船敬二
但事实真如稻船敬二先生所说的如此悲观吗?虽然经济学基础知识告诉我们,完全竞争市场是最有效率的状态,而与其完全的相反的垄断市场最缺乏效率(当然这个原理存在争议,有些经济学家认为垄断企业可以更为集中地投入研发,因此或许更为有利),但具体到游戏业,恐怕要打上一个问号。任天堂时代是游戏业毫无疑问的黄金时期,其间经典名作迭出,而当时任天堂的市场占有率曾一度达到90%以上,属于超级垄断厂商,其垄断力远非今天的游戏巨头能比。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游戏业的垄断?我想要回答这个问题,应该从游戏的产业链和本质属性两个方面来谈。
平台是一种商业模式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一款游戏从研发到玩家体验的整个过程是怎样的。
以一款3A大作的诞生为例,它将不可避免地至少接触到4个"商",它们是:开发商、发行商、渠道商和平台商(下面简称平台)
首先这款3A大作从无到有必须经由开放商之手,而投入游戏的开发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但是这种投入不一定能得到回报,万一市场反响平平,就极有可能面临亏本的风险,因此人们常常称每开发一款大作都是一次豪赌,以《最终幻想15》为例,这款耗时10年之久的游戏巨作在发售之前曾让游戏总监田畑端胆战心惊,因为SE实在是输不起。
现在游戏开发完成了,那么在哪里发布呢?自然是在平台上发布,比如PS4、Xboxone,我们下面再讲平台因为这其中还有一个环节,就是怎么让游戏进入平台,这就需要用到发行商和渠道商。
发行商在付一笔数额客观的授权金给开发商后,就能获得游戏指定市场授权,进而发布游戏,因此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找合作方和打广告,这属于经营的范畴。虽然听起来发行商好像很虚,但其实他们的工作很不容易,因为要做用户获取的代价非常高昂,而且其挣得的利润还要分给渠道商和平台。因此,发行商挣钱也难。
下面是渠道商,渠道商就是发行商的合作方,也称分销商,他们花钱从分销商那里购买游戏然后做市场分销,赚取中间差价。所以,和开放商一样,他们也要承担亏本的风险。
最后是平台,也就是游戏最终发布的载体,这是游戏产业链中唯一一个可以坐地收钱的环节,无论是收益规模还是利润率都很高,且运营成本极低。众所周知,世界上最大的平台是AppStore和GooglePlay,所有上架这两个平台的游戏都要上交30%的收入分成,也就是说,玩家充100块,苹果就拿走3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