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查项目的成果
2020-01-14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一、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的含义
广义上,地质调查成果可以表述为:在一定的地质理论指导下,运用一定的地质方法和手段,由专门的地质技术人员对客观地质体取得的认识。在社会经济的应用当中,地质成果是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提供的各种阶段性或最终的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
在上述的成果定义中,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理解:
(1)地质调查成果是在一定的地质理论指导下取得的。不同的客观地质体,需要不同的地质理论,地质理论与客观地质体相一致。如在岩浆岩区开展地质工作,必须运用岩浆岩地质学理论指导地质工作。
(2)运用一定的地质方法和手段。不同的地质工作、不同的地质工作阶段需要不同的手段和方法,如地质填图、钻探、物探、化探等。
(3)地质工作的对象是客观地质体。这个客观地质体主要是指地球上的客观地质体,因为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提供的物质原料仍然来源于地球。但是天体地质学也可以对诸如月球、火星等其他天体上的地质自然现象进行研究,取得地质成果。
(4)地质调查成果是由专门的地质技术人员取得的。说明地质工作是一种研究工作,需要专门的技能和理论。
(5)地质调查成果是一种信息“产品”,是用报告、图表、数据、实物、模型等综合表达方法描述对客观地质体的认识,并提出对客观地质体的评价,包括客观地质体位置、数量与质量、价值、成因、规律和运动等。
地质调查成果是地质成果的主体成果,地质调查成果大多数是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的成果。以项目形式取得的成果就是地质调查项目成果。
二、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的特征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属于科技成果,它既有科技成果的一般特征,又有自己的特殊性。科技成果是指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试验研究、调查考察取得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结果,包括研究课题结束,已取得的最后结果,研究课题虽未全部结束,但已取得的可以独立应用或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研究工作的一般工作进展不属于阶段性成果。地质调查项目成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信息性。地质调查项目成果资料是一种信息“产品”,通过地质调查活动,获得对客观地质体的认识和了解,提交反映客观地质体情况和矿产储量的地质调查报告,通常用文字、图表、影像、数据来表达,还有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实物资料。
(2)述实性。地质调查成果是按地质调查的规则取得的对客观地质体的认识,这种认识是调查取得的,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有推测的成分,也是按照允许的规则所作的主观判断。例如,经过地质调查查明了一条断层的倾向、走向、规模及断层的性质,并对其活动性质作出的评价,都是客观存在的,经验证查实的,具备一定的精度和准确性,可以用于国民经济规划和建设的地质依据。
(3)地质调查成果产出的周期长。地质调查活动以地质调查项目为单元进行,一个地质调查项目从开始立项到最终提交地质调查报告通常需要几年的时间,有的勘查项目,从普查到勘探甚至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无论是阶段性成果还是最终成果的产出,都不是在短期内所能完成的。
(4)地质调查成果既有使用价值,又具有潜在价值。有效的地质调查成果可以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是地质调查成果的使用价值。地质调查成果中的各种地质资料对于国民经济各部门来讲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则是一种潜在的使用价值,会在以后的矿产开采中得到体现。
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地质调查活动既然是生产与科研的统一,其劳动也是科研的一部分,劳动的耗费凝结在地质调查成果中,形成地质调查成果的价值。
(5)地质调查成果的公益属性与排他性。从地质调查成果的经济属性来讲,公益的地质调查工作由政府投资进行,其成果无偿向社会公众提供使用,为政府规划决策和商业投资提供基础依据。而商业地质勘查成果则具有排他性,其成果往往表现为矿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和勘查评价报告,在经济活动中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参与投资、转让等商业运作。
三、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的表达形式与内容
1.表达形式
如上所述,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是一种信息产品,与工农业产品和一般的信息产品不同。地质调查项目成果,其本质是用一种合适的方式,对认知的客观地质体的形体、成分、规律、成因的表达,其目的是将取得的认知应用于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因此,有其特殊的表达方式。它既包括项目完成后提交的成果报告、矿产资源量、科研成果、相关软件和技术方法,也包括了调查和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原始资料。地质调查项目成果一般有以下几种表达方式:
(1)纸介质为载体的成果报告。目前仍然是地质调查成果的主要表达形式,如各类地质调查评价报告、专题报告、各类图件表格、照片、影像、在各类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2)计算机为载体的成果报告。包括纸介质的成果报告直接转化成的各类电子文档、数据库,平面的、立体的、动画的模拟、演示系统,计算软件等。
(3)实物资料。如需要保存的岩(矿)心、样品、标本等。
(4)原始资料。野外地质调查过程中取得的原始记录、原始数据、原始图件等。原始资料是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原始资料的综合整理、研究,形成了可提供社会使用的成果形式。
2.成果分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建立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实现对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共享和转化,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制定了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将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分为4类:
(1)基础研究类科技成果;
(2)应用基础研究类科技成果;
(3)技术开发类科技成果;
(4)软科学类科技成果。
在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管理办法中,没有对上述4种成果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天津市科委2001年制定的科技成果管理细则,将科技成果划分为3类,可以借鉴。
(1)理论成果
指阐明某一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学术上具有新见解,并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理论成果。
(2)应用技术成果
1)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以及计量、标准、科技信息、环境科学等研究成果。
2)科技成果在应用推广、转化过程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或与之配套的科技成果(包括工艺技术、检测方法等)。
3)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
(3)软科学研究成果
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对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直接应用的研究成果。
中国地质调查局将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按项目性质分为3类:
(1)地质调查评价类报告(包括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遥感地质等)。其中包括:
1)区域地质调查成果报告、说明书及地质图;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
3)水文地质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
4)环境地质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
5)地球物理调查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
6)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
7)航空物探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
8)航空遥感摄影成果报告及有关图片;
9)遥感地质解译成果报告及有关图件;
10)地质调查科技项目成果报告;
11)矿产勘查报告。
(2)技术方法类报告(包括物探、化探、钻探工艺、遥感技术、实验测试、信息技术等)。其中包括:
1)实验测试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流程;
2)物探、化探新方法;
3)地质施工新方法或新工艺;
4)消化、吸收或引进新技术研究的新成果;
5)地质调查技术标准。
(3)研究类报告(包括基础研究、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管理制度制定、数据库建设、重大项目预研究等)。其中包括:
1)地质调查科技信息;
2)地质调查管理科学;
3)为政府决策和规划部署进行的战略研究;
4)地质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宏观研究等。
上述成果内容侧重于成果的表达,或者说侧重于可以提供用户使用的成果形式,而将原始资料作为科技档案的管理内容,归入了地质资料的内容。实际上,地质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对客观地质体和地质现象认识取得的客观、公正、科学的数据,经过整理加工以后直接提供社会使用,而这些数据恰恰存在于原始资料当中。因此,对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的不同认识,决定了对地质调查项目取得的原始资料的对待方式和管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