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零花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四金结婚一年了还流掉孩子男方起诉离婚的话是不是还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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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任何财物
只要没有字据、凭条
都属于无偿赠与关系
在离婚的时候,是无法要求其退还的
只要没有字据、凭条
都属于无偿赠与关系
在离婚的时候,是无法要求其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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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赠予的财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退还。结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法院对其财产进行调查,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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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尊重点事实,反正法律是尊重事实,现实中零花钱不是财产,更别提夫妻共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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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所谓的零花钱应该算是恋爱期间的正常花销
至于四金一般可退可不退
为他流过孩子可以找他要补偿
至于四金一般可退可不退
为他流过孩子可以找他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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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花费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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