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爷爷二十年前买的窑厂,建的厂房,土地性质是集体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请问现在可以买卖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依据第二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依据六十二条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土地不能买卖,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你和你爷爷是不是那个村里人呢???先确定你爷爷的窑厂是不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果是,OK下一步,如果你爷爷是用出让等方式取得的并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和签订的书面合同的约定的,可以转让,但是土地用途是不能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