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写在女方名下,若现在分手,房产应该如何划分?
在正常情况之下,谁出资购买房子,那么房子的产权就应该归属谁,而男方将买的房子登记在女方的门下,这是属于一种赠予,如果男方能拿出相关的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自己全款出资,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就应该分给男方,如果不能,那么就应该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现在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共同出资买房子,可是没过多久,两个人的感情就破裂,导致房产分割成为了一个大问题。
很多男方为了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坚贞,在买房子的时候就将房产登记到女方名下,可是一旦双方分手之后就会产生利益纠葛,毕竟女方认为房子是自己名下,就不应该属于自己的,但是男方认为这个房子是自己出的钱,所以应该归男方,而这种纠纷很容易加剧两人感情的破裂引发更加严重的矛盾。
男女双方还没有结婚之前,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特别是房子应该登记到谁的名下,一定要做好深思熟虑,千万不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房产应该征集到谁的名下,一定要征得双方的同意,避免因为分手而闹出矛盾,这样也能做到好聚好散,毕竟现在的房价很贵,很多人需要自己父母的帮助才能在大城市买一套房子,所以房产应该登记到谁的名下,不仅自己要考虑也要征求父母的意见。
其实男女双方因为房屋所有权而争执的情况并不少见,男女双方分手之后都想要争取利益最大化,而根据婚姻法规定,房子是谁出资的,房子的所有权理应归谁,所以就算房子的产权登记到女方的名下,只要男方能证明这些钱全部是自己出资的,那么房子就你应分给男方,这样也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