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什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在所处历史阶段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大会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各项改革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断
第一,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因此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根本依据。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从现实的国情出发,提出了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理论。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政治报告,第一次郑重提出和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指出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并据此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建设的基本纲领,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基本依据。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前一层阐明的是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后一层含义则阐明了我国现实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程度。
基本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中共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不能离开这个中心,更不能干扰这个中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