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案例问题,高手请进。

案例一:甲公司1983年7月就在鞋商品上注册并开始使用"双星"商标,并于1993年续展注册,经过10年的广泛宣传及大量使用,该商标已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 案例一:甲公司1983年7月就在鞋商品上注册并开始使用"双星"商标,并于1993年续展注册,经过10年的广泛宣传及大量使用,该商标已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1995年4月被商标局认为驰名商标。1994年7月乙公司将"双星"企业名称的字号进行了登记,1996年10月甲公司投诉乙公司生产销售假冒"双星"运动鞋,乙公司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处,同时甲公司提出的要求撤销乙公司企业名称的请求没有得到解决。但近来在各地市场上又发现有大量乙公司生产的与"双星"鞋款式、色彩一样的运动鞋在销售,这些假冒鞋上使用的是"星盾"商标,鞋内外印有乙公司的企业名称,同时在鞋的显著部位印有"中国双星"字样。1998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求撤销乙公司的企业名称。
问:乙公司的企业名称应否撤销,为什么?请结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此进行分析。

案例二:优秀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论文,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为此,找到本校打字员赵乙帮其打印。期间赵乙的同学肖丙看到该论文后很欣赏,随以自己学习为名向赵索要一份,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杂志上发表。郭了解此事后,指责肖剽窃了自己的论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肖则辩解,自己当时看到的郭的论文还未公开发表,自己只是赞同郭的观点,并下了一番功夫写了该论文,且已正式发表,自己才依法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
[问题]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为什么?
请帮忙分析一下案例,明天下午前急要,答得好绝对会加分的,先谢过。
展开
 我来答
深圳捷诚信通
2010-10-26 · TA获得超过151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163
采纳率:33%
帮助的人:1503万
展开全部
  1)乙公司的企业名称应该被撤销。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甲公司“红星”商标系驰名商标,已在先使用10几年,乙公司和甲公司所做行业一致,乙公司商号叫“红星”足以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很容易把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认为是红星牌鞋子。

  2)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青年教师郭甲。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论文,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完全为个人创作的文字作品,对该论文享有法定的著作权。
  肖丙未经过郭甲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杂志上发表。属于侵犯郭甲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可以追究肖丙的侵权责任。
百度网友67730d53c
2010-10-25 · TA获得超过92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8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90万
展开全部
第二个案例:著作权并不只是发表才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新)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
因此,发表作品与否,并不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前提。只要创作出来了作品就享有著作权。
肖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剽窃他人著作权行为之一。
但是,这个案例要有证据证明肖剽窃了作品,比如赵的作证,或肖的承认。

第一个案例:
《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1999年9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通过的《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建议和注释》,第5条第二项规定:“驰名商标注册人应有权请求主管机关裁决,禁止使用与驰名商标发生冲突的标志。允许提出此种请求的期限,应自驰名商标注册知道该发生冲突的企业标志的使用之日起5年”。

而《保护规定》第13 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局。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kjxszx
2010-10-26
知道答主
回答量: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自己做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36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005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