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未婚生子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未婚生子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展开
 我来答
张青峰律师
2022-06-07 · 律师
张青峰律师
采纳数:5197 获赞数:2875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85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7192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