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对于办离婚手续的资料也分为两种情况:若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有效户口本或有效户籍证明;2、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3、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现场签字;5、2张大一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相关的财产证明等资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离婚,材料因人而异,需针对个案情况提供。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