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社保卡可以在深圳使用吗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使用。
广东省已建成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意味着以往到异地看病,得先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报销的情况,将成为历史。深圳市医保参保人持医保卡到21家市外医院就医,无须现金垫付,均可实现实时结算。
参保人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转诊或备案手续的,其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应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