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六中全会内容
法律分析:审议和通过了一个对党和国家以后历史发展影响深远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对建国以来党的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与指导意义作出了总结和评价。《决议》指出:建国以来32年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党的路线和方针也出现过偏差。“文化大革命”前就有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的错误。后来,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严重错误。《决议》认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民族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于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就毛泽东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
法律依据:《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一)通过学习,引导团员、青年实事求是地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正确估价建国三十二年来的成绩和错误,坚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信念;认清党的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搞四化。县以上的团委和团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带头认真学好。要认真钻研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克服“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把思想统一到《决议》的基本结论上来;注意使学习和解决当前问题相结合,促进团的工作的开展。团的报刊要继续发表阐述性、体会性的文章,介绍学习经验。各级团校和团干部训练班,要把学习、宣传《决议》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培训学习骨干。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党委的安排,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组织好《决议》的学习和宣传。团的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运用当地生动具体的事例有针对性地向团员、青年进行宣讲。要举办学习讲座,搞好学习辅导,帮助团员、青年了解《决议》的要点和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