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再婚办结婚证流程: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愿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5)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扩展资料:
办理再婚登记时要注意什么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三)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四)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五)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七)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办事程序有:审核申报资料、填表、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费、发证。其实办理二婚手续和办理第一次结婚登记的手续都是差不多的。
拓展资料:在二婚之前请携带一下证明:1、有效的身份证明(男女双方)。
2、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男女双方)。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男女双方)。
4、二婚人员必须得上交特殊证明。(例如: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男女双方婚前体检要根据当地规定来做。
去民政局登记二婚的时候,得先填写《婚姻申请表》,这表两个人都必须填的,主要是个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姓名,身份证号,贯籍,工作,是否头婚等信息。
民政局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给二婚双方各一张体检单子,这个体检一般是在当地妇保院进行,和第一次登记结婚一样是免费的,现在结婚登记可以不要求必须体检,但是为了优生优育,我觉得检查一下也无妨的,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一些妇科和男科的常规项目,看看有没有不适合结婚的遗传因素什么的。
要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婚检单、照片全部交给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照片贴在鲜红的结婚证上面,打印好内容,盖上红章,这样一本崭新的结婚证就完成了。
再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资料扩展
流程: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