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8年3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8年3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