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可以辞退对方吗?
我们都知道在公司参加工作时,必然会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维护了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因为单位经营需要使员工岗位发生变化,那单位要求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就此单位是否可以辞退对方?
很多劳动者与公司产生一些劳动纠纷,可以凭借劳动合同进行约定各种报酬等相应条款,单位也因为工作上岗位原因以及一些工作性质发生调岗的问题,如果没有违背劳动合同签订的一些原则内容,也没有违背劳动合同的用法,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进行员工调岗,如若用人单位调整岗位是违法的,那员工也可以进行拒绝,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根据合同中的相应条款进行违约赔偿等责任,用人单位进行调动劳动者岗位同时要有足够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条件等,没有违法情形的,如若此时员工不同意调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维护企业道德同时也保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时,务必要看好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核心要素,也有很多客观情况的发生,如劳动者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不服从岗位安排属于违背了企业管理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一般来说要调岗必须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这份岗位工作,可以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如果随意调岗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