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金最多几个月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一、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补偿金 最多几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发放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按照< 劳动法 >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 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 事实劳动关系 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 辞职 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 加班 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 劳动合同终止 ,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 的。 在我国合法工作的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相关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相应的劳动者支付劳动补偿金。经过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劳动补偿金,相关的劳动者得到合法的劳动补偿。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13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