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哪些环境污染现象?有何危害?怎样解决?
污染现象:
大气污染、光污染、水污染、土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海洋污染、放射污染等。
危害:
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
1、急性危害:污染物在短期内浓度很高,或者几种污染物联合进入人体可以对人体造成急性危害。
2、慢性危害:慢性危害主要指小剂量的污染物持续的作用于人体产生的危害。如大气污染对呼吸道慢性炎症发病率的影响等。
3、远期危害: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一般是经过一段较长的潜伏期后才表现出来,如环境因素的致癌作用等。环境中致癌因素主要有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因素。物理因素,如放射线体外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白血病、肺癌等,生物学因素,如热带性恶性淋巴瘤,已经证明是由吸血昆虫传播的一种病毒引起的。化学因素,根据动物实验证明,有致癌性的化学物质达1100余种。另外,污染物对遗传有很大影响。一切生物本身都具有遗传变异的特性,环境污染对人体遗传的危害,主要表现在致突变和致畸作用。
如何防止与治理环境污染:
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
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
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
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
每一个环境污染的实例,可以说都是大自然对人类敲响的一声警钟。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为了维护人类自身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必须积极防治环境污染。 如果不保护环境,人类将面临着灭亡。
扩展资料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或由于人为的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以从严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根据《解释》,致使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将被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环境污染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