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退学不退学费怎么办
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退学费。
一、向学籍管理机构申请退学。一般是学生办公室。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学校应当批准学生的退学申请。
一般来说,应该有一份特别的申请表,一步一步地填写并提交学校批准(这里要注意,如果学校无限期拖延,最好要求学校明确批准退学手续的时限)。按照一般程序,退出程序至少可以在两周内获得批准。
二、退学手续批准后,由学校发出书面退学通知。学生收到通知后,应办理离校手续。一般来说,有一个特别的离境手续表,包括财务部。办理手续时,要求学生部或财务部退还剩余学费。一般来说,普通高校在通知办理离校手续时,应该已经办理了相关的退费手续。
扩展资料: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等学校为本校接受各种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应当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跨学年不得提前收取。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学校应按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住宿费。
举例:具体计算办法是,每年的学费从学习时间(按月计算)的学费中扣除。如果学费交6000元,每月的学费是667元,按一年学习9个月计算。如果在11月办理退学手续,应退还的学费为6000-667×3(9、10、11月学费)=3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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