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慈禧为什么敢杀自己的儿子同治皇帝?
1861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咸丰的身体就越来越差。临终之前,咸丰安排了以肃顺为首的八大臣,辅助他唯一的儿子—5岁的载淳(同治皇帝)。但这一安排,并没有完美的平衡权利天平:咸丰的两个弟弟,六弟奕欣与七弟奕譞,以及同治的生母慈禧与皇后慈安,都没有成功的进入权力中枢。也仅仅是咸丰给两位皇后留下了“御赏”和“同道堂”两枚印章,让两个宫太后成为谕旨下达的最后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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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八大臣却不这么想,把两宫太后当做摆设也没有顾忌,但是在慈禧的蛊惑下和慈安态度坚决,不给看折不盖印。在双方的角逐下,慈禧联合皇弟奕欣与奕譞,将肃顺等八大臣抄家问斩或是流放。这时,慈安、慈禧开始了垂帘听政。慈安没有慈禧嗜权,慈禧由此开始执掌清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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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同治并没有像传统的皇帝那样听话,极大地违逆了他的母后,所以同治得了小病也没有及时治疗,被慈禧无情的抛弃。他死后,有两个现实。其一,同治皇后已有身孕,是否需要等待这个孩子出生再定?其二,咸丰是以皇四子身份承位,当下他这一支无后,按一般家族原则,将在咸丰的哥哥那一支的后人中,选一个继位。
显然,谁来继位,对初尝权力的慈禧而言,意义大不相同。如果从皇族近支中选继承人,特别是年幼的继承人,慈禧仍是太后,仍然可以垂帘听政。可要是等待同治皇后产下儿子,那么,太后将易主,慈禧只能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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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选择嗣皇帝,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慈禧外纪》很精彩地记录了当时的情形。慈禧明确表态:“皇后虽已身孕,不知何日诞生。皇位不能久悬,宜即议立嗣君。”结果,同治帝病逝不久,皇后即死去。她的死,也成了一个历史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