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运用调查研究和预测技术这两种科学方法能有效的写好工作方案。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打开文档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写什么,以下是我整理的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1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优化空气环境质量,切实推进我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市、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夏季(5月—6月)、秋季(9月—11月)
(二)重点区域:温泉镇位于县城建成区周围10公里区域,属于全县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此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方式焚烧秸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根据全省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制定印发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长包户”的三级包保责任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多措并举,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中旬—6月下旬、9月上旬—11月底)
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我们设立举报电话和信息员,充分利用防汛和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还及时组织秸秆离田收储;积极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对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指导、督查、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底和11月底)
我们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及时将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和分管环保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镇监察室、农业站、派出所、财政分局、林业站、广播站、安监站、农机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站),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
镇秸秆禁烧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不断推进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广播站: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媒体在全镇营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曝光。
监察室: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监察,对禁烧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农业站: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生大面积焚烧有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协调消防部门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镇专项资金的争取及配套资金的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林业站:负责督促各村对通道绿化带及林间堆放秸秆进行清理;依法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路边、田间、地头树木甚至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农机站:负责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新技术,扶持农机大户,组建农机服务队,指导各村组织实施机械化还田。
安监站: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用电保障。
(三)加大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形式,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至村组、农户、课堂等,引导村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烧秸秆。新闻宣传媒体要及时曝光随意焚烧行为,尤其是做好“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曝光,强化警示作用。
(四)强化巡查监管
在夏、秋收割高峰时段,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农业、农机部门要切实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开展还田技术培训,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建立并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六)严格考核奖惩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发放、生态示范创建等挂钩;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禁烧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村、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禁烧规定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行为的村要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完善通报制度
各村及镇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加强和镇禁烧办公室的沟通与对接,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秸秆禁烧期间实行“日报制”,于每日下午4∶30前将当日巡查情况上报镇禁烧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禁烧办报送信息。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2
为保护生态环境,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定于2017年7月14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禁止焚烧秸秆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以查处秸秆焚烧这一重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宣传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处理一批焚烧秸秆、农机违章、污染环境等典型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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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分工
(一)各管区、村委会
负责制止秸秆焚烧工作,有效制止交通干线附近、人口集中地区等焚烧区秸秆焚烧行为,有效控制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负责组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二)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
负责道路扬尘和秸秆、垃圾焚烧整治、宣传车巡回宣传工作;组织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制止和查处秸秆等焚烧违法行为,督查相关措施执行到位。
(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
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橡胶、塑料、垃圾等现象;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垃圾焚烧行为。
(四)农推中心
负责深入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硬茬播种等技术,促进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及时组织秸秆离田收储,并对各村进行相应的考核。
(五)林业站
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避免因村民违规焚烧秸秆引起山林火灾,加大山林巡查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部门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并于2017年7月19日前将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具体联系人报送至办公室。
(二)深入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刊登公示公告、开设报道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加强社会监督,深入发动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三)严格监督执法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监管执法,并严格监督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对群众多次投诉、举报、上访反映的大气污染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并加大惩罚力度。
(四)强化信息公开
各责任单位及时公开本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
(五)加强考核督查
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联合镇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责任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3
为扎实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
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村民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
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
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
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督查巡查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二、督查方式
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督查,不留时间空档。
三、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村(居)禁烧工作实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宣传发动、分片包干、镇村包保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禁烧效果和责任落实等,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将每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全镇。
四、督查时间
午季为20xx年5月25日一6月25日,秋季为20xx年9月20日一10月20日。
五、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工作在田间地头,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确保不留死角死角、不留时间空挡,确保出现火点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2、督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在册(详细记录火点具体位置、面积、包保责任人),现场拍照,及时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及时落实责任追究。严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
3、对于秸秆禁烧落实不力,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的,督查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在追究村(居)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监管不力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