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办理顺序
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办理的顺序是先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办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到税务局办税务登记证即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是在工商局办的,但由两个职能股室完成,有的地方是在一个办事窗口中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扩展资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3]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4]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