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在重庆什么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属于重庆市的自治县。
石柱之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西周、春秋时属巴国“南极黔涪”领地。战国时期先后分属楚黔中地、秦黔中郡。
秦至东汉年间以七曜山为界分属巴郡、黔中郡和临江县(今忠县) 、涪陵县(今彭水县) 。三国至十六国成(汉) 时期属涪陵郡之涪陵县。南北朝至北周分属巴郡(今重庆) 、临江郡之临江县(今忠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柱县隶四川省涪陵专区。 1983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改石柱县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8年6月至2000年6月先后隶四川省、重庆市黔江地区(开发区) ,2000年7月直隶重庆市。
扩展资料:
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长江南岸,地跨北纬29º39′∽30º32′,东经107º59′∽108º34′之间。东邻湖北省利川市,南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南靠丰都县,西北连忠县,北接万州区。县境南北长98.30千米,东西宽56.20千米,总面积3012.51平方千米。
长江由西向东流经县境22千米。境内方斗山、七曜山两大山脉近乎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 的地貌特征;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起伏状下降;属亚热带欠湿润季风环流气候,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宜种性强,海拔高程119米至1934.10米。
参考资料来源:石柱县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石柱县人民政府-自然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