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工作合法吗
不合法,建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扩展资料
泰州泰兴: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专项检查
近日,泰兴市检察院收到该市人社局关于"依法查处娱乐场所非法使用未成年工"的检察建议复函,称该局在7月下旬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整治娱乐场所非法使用未成年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城区21家娱乐场所开展突击大检查,现场指出问题,从严抓好整改,并适时举办娱乐行业法规培训班,确保未成年保护长效管理。
这份检察建议源自泰兴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今年3月,在泰兴市区一家K馆,因包厢服务员与顾客发生纠纷未能妥善解决,致使王新(化名)等7人与对方纠集人员共计20余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涉案人员均为K馆的员工,该馆违法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共计7人,泰兴检察院随即向该市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
市人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娱乐场所非法使用未成年工专项检查,对涉案K馆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彻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9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通过查处娱乐场所非法使用未成年工案件及时弥补监管漏洞,严厉打击娱乐场所非法使用未成年工行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用工秩序和社会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检察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专项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