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视力表的新国标视力表
国内使用的视力表有:国际标准视力表、对数视力表、兰氏(Landolt)环视力表这三种类型。常规体检时用的是国际标准视力表。
国际标准视力表:国际标准远视力表和我国徐氏设计的近视力表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普遍地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是以E字为视标,其笔划宽度与间隔均为1分视视角,视标E的边宽为5分视角,缺口宽度为3分视角,视标排列共12行。
视标的递增率为调合集数,视力为等差级数(0.1~1.0),以小数记录。2、兰氏环形视力表兰氏环形视力表是采用7.5毫米正方形中有1.5毫米宽度的环,环上有1.5毫米宽的缺口,呈C字形。标准视力以小数记录为1.0。
如视力为N,表示在5米处能看见兰氏环缺口是毫米方形中有毫米宽的缺口。兰氏环视标按等差级数计算,增率为0.1、0.2??2.0,记录采用小数法。
扩展资料:
视力正常的标准:
1、中心视力:即人们通常查看视力表所确定的视力,包括远视力(在5米以外看视力表)和近视力(在30厘米处看视力表)。当远近视力达到0.9以上时,才能说明其中心视力正常。
2、周围视力:当眼睛注视某一目标时,非注视区所能见得到的范围是大还是小,这就叫周围视力,也即人们常说的“眼余光”,一般来说,正常人的周围视力范围相当大,两侧达90度,上方为60度,下方为75度。
3、立体视力:立体视力是一类最高级的视力,即在两眼中心视力正常的基础上,通过大脑两半球的调和,使自己感觉到空间各物体之间的距离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