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材料入库会计分录
一、自制材料入库的会计分录:
(1)如果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2)如果按计划成本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生产成本(实际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实际大于计划的差额记借方,实际小于计划的差额记贷方)。
二、“原材料”账户属资产类账户。材料入库,库存的材料增加,记“原材料”账户的借方。
入库的材料是自制的,其成本通过“生产成本”账户进行归集和计算,完工后从“生产成本”账户中转出。“生产成本”账户属成本类,结转完工产品成本记入贷方。
三、原材料在尚未验收入库,还在运输途中时,作“在途物资”处理,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在途物资”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所以当原材料验收入库时,原材料的金额从“在途物资”账户转让“原材料”账户,“原材料”金额增加,“在途物资”金额减少。
扩展资料:
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3)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材料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