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一词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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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生活 >> 生活常识
解析:
连锁店 :
一个公司或集团开设的经营业务相关、方式相同的若干个店。
连锁商店(chainstore)也是一个美国创用词,而且是直到20世纪才在语言中被人们接受。连锁商店意指同一老板开的一批类似且同名称的商店,它也不是美国人的发明,但同样在美国发展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商业组织形式。
最早的连锁商店在南北战争之前就已出现,但第一家具有规模的连锁商店是由乔治·吉尔曼和乔治·亨廷顿,哈特福德二人于1859年在纽约创建的“大美国茶叶公司”。店很小,但因他们不经过中间商,直接从中国和日本大量进口茶叶,所以售价极低,仅30美分/磅,而其他店卖1美元/磅。他们很快就获得了成功,1860年便开了第2家店。他们当时未必有开多家分店的想法,只是想让人们能买到便宜的茶叶。到1865年,公司已有了25家分店,全部在纽约下百老汇和华尔街一带。
成功使他们充满了信心,决定增加经营其他食品杂货,如调料、咖啡、肥皂、发酵粉等。1869年,公司更名为“大西洋和太平洋大茶叶公司”(Great Atlantic&Pacific Tea Company,简称A8LP),反映了公司打算通过连锁将两大洋联接起来,就像“联合太平洋铁路”所完成的伟业一样。
A&P公司开始迅速向西向南拓展,1880年达到100家分店,经营范围延伸到明尼苏达和弗吉尼亚;1900年,经营地域即已横跨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整个北美大陆,销售额达到560万美元,1912年,公司分店达到了近500家。此时,在公司创办人的儿子约翰·哈特福德领导下,A&P公司计划大规模发展,办一个人经营的经济店,以每年近100家的速度扩张。至1930年,公司下属连锁商店达到了15 709家的顶峰,销售额也超过10亿美元,占到当时全美食品销售量的10%左右。
大美国茶叶公司的成功也鼓励了后来者。1872年,第二家连锁公司——约翰兄弟茶叶公司(JohnBrothersTeaCo.)在纽约布鲁克林开业;随后的80~90年代,还有六七家茶叶和食品杂货连锁店在纽约和费城创建,其中包括成立于1882年的克洛格公司(KrogerCo.)的前身大西洋茶叶公司,它后来成为A&P公司的最大竞争对手和最大的超市连锁公司之一。
另一个著名的杂货连锁店是伍尔沃思(Woolworth)。它的店非常小,80年代初在宾州东南部开业,出售五金、布匹等,称“5分一1角”商店。到1900年,伍尔沃思店仍在经营廉价商品,但营业额已超过了500万美元。到1909年,它的美国连锁店已达300多家。1911年,通过合并,伍尔沃思控制了3个国家中的600余家分店。1913年,一向崇尚朴实无华,靠做5分、1角生意发达起来的F.W·伍尔沃思,自己花钱在纽约建了一座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可以住人的建筑——伍尔沃思大厦。
总之,连锁商店首先在食品、杂货和初级百货店(Junior,一种较典型百货公司稍小,经营硬商品比重较高的百货店)行业中获得发展,进入20世纪前,还在药品、鞋、珠宝、家具等大零售商店未占据统治地位的行业中出现,不过大多数都还是地区性的小公司,主要分布在小城镇及大城市的郊区。20世纪后,连锁店才获得快速增长,到20世纪20年代,它已遍布各地众多行业,并已有实力与其他大零售商展开竞争。由于连锁商店将批发,零售功能结合在,起,可直接从制造商处大量购买,获得更大的采购折扣,因而激怒了独立商人(包括批发和零售),在20世纪30年代引起很大争论,直接导致了限制它们的帕特曼法和公平交易法通过。
当时的反对者担心连锁店是否会整个代替独立店,但从后来的研究看,美国零售商的数目始终变化不大,如从1939—1962年,一直维持在180万家上下,近年才增至210万家①。
如果单从分店数量看,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连锁店已达到了其顶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材料,连锁店的数量在1929年已达到约16万家(仅统计包含4家及4家以上分店的商家),占当时零售店总数的10.8%。此后,连锁店数量一路下滑,1949年降至10.5万家,比重5.9%;1963年,店数回升到14.2万家,比重升至8.3%。70年代后,由于美国统计署对连锁店的统计口径从4店及4店以上变为2店及2店以上,经调整后的1963年,连锁店数升至24万家,比重升至14%。70年代和80年代,按新的统计口径连锁店数量又有较大发展,1992年店数达52万家,比重约20%。但若仍按4店及4店以上口径统计,连锁店在整个零售业中的比重仍大至在10%略高一点。
我们考察美国一些著名连锁公司店数的变化也可印证这一点。如前述A&P公司的分店数,1930年达到最高峰,共计15,737家分店,此后一路下降到今天,分店数仅1 014家,但仍居全美第16大零售商(1995年排行),销售100亿美元。而且,迄今再无哪家大连锁公司分店数能达到万家以上。
虽然连锁公司的店数及比重变化不大,连锁店的销售额却一路上升,从1929年的年销售额107亿美元增至1954年的403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比重则一直徘徊在22%~23%之间。之后,1963年销售额736亿美元,比重增至30%。到1994年,按新的统计口径,连锁公司的年销售额已达9 000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40%。
显然,两组数据之比的背后是单个商店的规模变大了。近年连锁销售比重的上升,与折扣百货、仓储俱乐部、超级中心、“门类杀手”等连锁化新业态的单店规模巨大有关。30年代时,A&P和其他食品杂货公司的商店大多年销售额仅几万美元,到50年代,A8lP改为超级市场后平均单店销售额约70万美元,90年代的统计则是120万美元。这样看来,销售额比重更能反映连锁在美国零售业中的地位。例如,1929年,在食品业,连锁店的销售比重已达39.1%、杂货业占到了89.6%。
最终的事实是连锁比百货公司和邮购更有生命力,因为作为一种组织模式,它可以运用到各个行业、各种经营业态上,因此有着更广阔的市场,最终成为20世纪美国标准的零售组织形式。
20年代,美国乡村市场开始衰退,主要受农业不景气影响,农民购买力下降;加上汽车增加,道路改善,彭尼一类初级百货连锁的竞争,两大邮购商西尔斯·罗巴克公司和蒙哥马利·沃德也开始进军城市百货业。1925年,西尔斯开了8家;1926年,沃德开了10家百货连锁店。很短时间内,双方均开了数以百计的连锁分店。到20世纪30年代,传统上单店经营的百货公司业,也开始尝试在其坐落城市的郊区开设分店。因此,可以说最终是由连锁店的组织形式完成了由百货公司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的零售革命。因为只有连锁店才能容纳不断膨胀的零售组织规模,在零售业实现类似工业革命的大规模、标准化运营方式,并由此获得更高的效率。
解析:
连锁店 :
一个公司或集团开设的经营业务相关、方式相同的若干个店。
连锁商店(chainstore)也是一个美国创用词,而且是直到20世纪才在语言中被人们接受。连锁商店意指同一老板开的一批类似且同名称的商店,它也不是美国人的发明,但同样在美国发展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商业组织形式。
最早的连锁商店在南北战争之前就已出现,但第一家具有规模的连锁商店是由乔治·吉尔曼和乔治·亨廷顿,哈特福德二人于1859年在纽约创建的“大美国茶叶公司”。店很小,但因他们不经过中间商,直接从中国和日本大量进口茶叶,所以售价极低,仅30美分/磅,而其他店卖1美元/磅。他们很快就获得了成功,1860年便开了第2家店。他们当时未必有开多家分店的想法,只是想让人们能买到便宜的茶叶。到1865年,公司已有了25家分店,全部在纽约下百老汇和华尔街一带。
成功使他们充满了信心,决定增加经营其他食品杂货,如调料、咖啡、肥皂、发酵粉等。1869年,公司更名为“大西洋和太平洋大茶叶公司”(Great Atlantic&Pacific Tea Company,简称A8LP),反映了公司打算通过连锁将两大洋联接起来,就像“联合太平洋铁路”所完成的伟业一样。
A&P公司开始迅速向西向南拓展,1880年达到100家分店,经营范围延伸到明尼苏达和弗吉尼亚;1900年,经营地域即已横跨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整个北美大陆,销售额达到560万美元,1912年,公司分店达到了近500家。此时,在公司创办人的儿子约翰·哈特福德领导下,A&P公司计划大规模发展,办一个人经营的经济店,以每年近100家的速度扩张。至1930年,公司下属连锁商店达到了15 709家的顶峰,销售额也超过10亿美元,占到当时全美食品销售量的10%左右。
大美国茶叶公司的成功也鼓励了后来者。1872年,第二家连锁公司——约翰兄弟茶叶公司(JohnBrothersTeaCo.)在纽约布鲁克林开业;随后的80~90年代,还有六七家茶叶和食品杂货连锁店在纽约和费城创建,其中包括成立于1882年的克洛格公司(KrogerCo.)的前身大西洋茶叶公司,它后来成为A&P公司的最大竞争对手和最大的超市连锁公司之一。
另一个著名的杂货连锁店是伍尔沃思(Woolworth)。它的店非常小,80年代初在宾州东南部开业,出售五金、布匹等,称“5分一1角”商店。到1900年,伍尔沃思店仍在经营廉价商品,但营业额已超过了500万美元。到1909年,它的美国连锁店已达300多家。1911年,通过合并,伍尔沃思控制了3个国家中的600余家分店。1913年,一向崇尚朴实无华,靠做5分、1角生意发达起来的F.W·伍尔沃思,自己花钱在纽约建了一座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可以住人的建筑——伍尔沃思大厦。
总之,连锁商店首先在食品、杂货和初级百货店(Junior,一种较典型百货公司稍小,经营硬商品比重较高的百货店)行业中获得发展,进入20世纪前,还在药品、鞋、珠宝、家具等大零售商店未占据统治地位的行业中出现,不过大多数都还是地区性的小公司,主要分布在小城镇及大城市的郊区。20世纪后,连锁店才获得快速增长,到20世纪20年代,它已遍布各地众多行业,并已有实力与其他大零售商展开竞争。由于连锁商店将批发,零售功能结合在,起,可直接从制造商处大量购买,获得更大的采购折扣,因而激怒了独立商人(包括批发和零售),在20世纪30年代引起很大争论,直接导致了限制它们的帕特曼法和公平交易法通过。
当时的反对者担心连锁店是否会整个代替独立店,但从后来的研究看,美国零售商的数目始终变化不大,如从1939—1962年,一直维持在180万家上下,近年才增至210万家①。
如果单从分店数量看,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连锁店已达到了其顶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材料,连锁店的数量在1929年已达到约16万家(仅统计包含4家及4家以上分店的商家),占当时零售店总数的10.8%。此后,连锁店数量一路下滑,1949年降至10.5万家,比重5.9%;1963年,店数回升到14.2万家,比重升至8.3%。70年代后,由于美国统计署对连锁店的统计口径从4店及4店以上变为2店及2店以上,经调整后的1963年,连锁店数升至24万家,比重升至14%。70年代和80年代,按新的统计口径连锁店数量又有较大发展,1992年店数达52万家,比重约20%。但若仍按4店及4店以上口径统计,连锁店在整个零售业中的比重仍大至在10%略高一点。
我们考察美国一些著名连锁公司店数的变化也可印证这一点。如前述A&P公司的分店数,1930年达到最高峰,共计15,737家分店,此后一路下降到今天,分店数仅1 014家,但仍居全美第16大零售商(1995年排行),销售100亿美元。而且,迄今再无哪家大连锁公司分店数能达到万家以上。
虽然连锁公司的店数及比重变化不大,连锁店的销售额却一路上升,从1929年的年销售额107亿美元增至1954年的403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比重则一直徘徊在22%~23%之间。之后,1963年销售额736亿美元,比重增至30%。到1994年,按新的统计口径,连锁公司的年销售额已达9 000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40%。
显然,两组数据之比的背后是单个商店的规模变大了。近年连锁销售比重的上升,与折扣百货、仓储俱乐部、超级中心、“门类杀手”等连锁化新业态的单店规模巨大有关。30年代时,A&P和其他食品杂货公司的商店大多年销售额仅几万美元,到50年代,A8lP改为超级市场后平均单店销售额约70万美元,90年代的统计则是120万美元。这样看来,销售额比重更能反映连锁在美国零售业中的地位。例如,1929年,在食品业,连锁店的销售比重已达39.1%、杂货业占到了89.6%。
最终的事实是连锁比百货公司和邮购更有生命力,因为作为一种组织模式,它可以运用到各个行业、各种经营业态上,因此有着更广阔的市场,最终成为20世纪美国标准的零售组织形式。
20年代,美国乡村市场开始衰退,主要受农业不景气影响,农民购买力下降;加上汽车增加,道路改善,彭尼一类初级百货连锁的竞争,两大邮购商西尔斯·罗巴克公司和蒙哥马利·沃德也开始进军城市百货业。1925年,西尔斯开了8家;1926年,沃德开了10家百货连锁店。很短时间内,双方均开了数以百计的连锁分店。到20世纪30年代,传统上单店经营的百货公司业,也开始尝试在其坐落城市的郊区开设分店。因此,可以说最终是由连锁店的组织形式完成了由百货公司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的零售革命。因为只有连锁店才能容纳不断膨胀的零售组织规模,在零售业实现类似工业革命的大规模、标准化运营方式,并由此获得更高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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