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卡注销,副卡会注销吗?
主卡注销之后,副卡也会注销,不能使用。
1、副卡持卡人使用银行卡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主卡持卡人承担,由主卡持卡人直接向发卡机构或特约单位履行债务,因此,主卡持卡人与副卡持卡人之间多为财产共有关系。
2、在主、副卡持卡人关系中,主卡持卡人处于主导地位,有权决定增加或取消副卡,副卡持卡人则处于附属地位。如主卡被取消,副卡应主动交还发卡机构。主卡持卡人要求中途停止使用副卡时,也应将副卡交还发卡机构,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主卡持卡人负责。
资料拓展:
1、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将成为现实。
2、2015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同时,《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
资料来源:百度词条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