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每日一练【刑法】-多项选择题【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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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宁时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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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项选择题

1.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二/53)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参考答案

1.【考点】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

【答案】BCD。解析: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从未出错,这表明甲、乙长期配合默契。在投掷飞刀时,甲能够合理地信赖乙不会移动身体,因而其投掷飞刀的行为不会伤害到乙。根据信赖原则,可以合理否定甲存在过失。由于甲不能预见到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导致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这属于意外事件。A项正确,不当选。

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推别人一掌致其死伤的概率较低。因此,应认定甲主观上为过失。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这是错误的。B项错误,当选。

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因甲并未尽到注意义务(未谨慎、仔细地检查楼下是否有人),便将木板扔下,导致小孩被砸死,甲存在过失,不属于意外事件。C项错误,当选。

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认识错误不属于方法错误。方法错误(也称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的情形。甲虽然拿错工具,但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仍然一致,故不属于方法错误。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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