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的意思是什么?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是,道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原始之母,因此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法”此处并非法令制度,“法”一词在句中作为动词,即效法、因循、遵守之意,而无法则、法律之意。
王弼注:“法,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
法“道”也有超越世俗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则之意,即遵循社会常理、常识、常情,而这些既是“道”的引申义,从而也可作为世俗法律之根基与合理性之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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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法”的关系
老子之道是一种特殊之物,看不见,听不见,摸不着,人们无法确定其名,以“道”相称。道不仅指“道路”“途经”等,还指代“方法”、“技艺”“常理”、“思想体系”等。而特殊之物主要是从具体之道层面而言。
法是对常理常识常情的一种规范化,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这种刚性规则得以实施。而作为规则或常理之道更多的是一种自然法层面的东西,或者道之规则为自然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否则将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道之规则与常理是法形成的环境与基础,法不过是以正式的形式规范化了的自然规律与常理,因此法与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法来源于道,且反过来要顺应道的运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