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探、钻探 或者化探等方法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2、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 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 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当增加检查孔数量。
3、新建矿井开工前必须复查井筒检查孔资料;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情况,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4、井筒施工期间应当验证井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当发现影响施工的异常地质因素时,应当采取探测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