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具体如下:
1、所谓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指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范围的内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六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形式;
2、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以下两种:
(1)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2)查帐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3、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4、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单位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额*税务核定比例*所得税税率=1000*税务核定比例*25%;
(2)如果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税费-管理、销售、财务费用)*25%;
5、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种类;
(1)销售货物所得,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所得;
(2)提供劳务所得,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转让财产所得,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所得;
(5)利息所得,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所得;
(6)租金所得,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8)接受捐赠所得,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9)其他所得,是指除以上列举外的也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所得、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所谓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指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范围的内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六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形式;
2、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以下两种:
(1)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2)查帐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3、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4、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单位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额*税务核定比例*所得税税率=1000*税务核定比例*25%;
(2)如果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税费-管理、销售、财务费用)*25%;
5、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种类;
(1)销售货物所得,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所得;
(2)提供劳务所得,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转让财产所得,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所得;
(5)利息所得,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所得;
(6)租金所得,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8)接受捐赠所得,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9)其他所得,是指除以上列举外的也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所得、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71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