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可以办理护照吗
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没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办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于1月20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分为八大类。
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第二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五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第六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第七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定罪处罚的限制措施。第八类是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