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八项规定和十不准
八项规定和十不准如下:
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要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十个不准规定要求:不准以过节名义滥发实物、现金及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或者用公款豪华铺张举办庆典、晚会等活动。
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不准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等活动。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
组织工作的安排
对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八大有明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调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带动政风民风。
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