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2、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交通信号灯发展历史:
1、1858年,在英国伦敦主要街头安装了以燃煤气为光源的红,蓝两色的机械扳手式信号灯,用以指挥马车通行,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交通信号灯。
2、1914年,电气启动的红绿灯出现在美国,这种红绿灯由红绿黄三色圆形的投光器组成,安装在纽约市5号大街的一座高塔上。红灯亮表示停止,绿灯亮表示通行。
3、信号灯的出现,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对于疏导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有明显效果。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直行,左转弯和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禁止某一种转向。
2024-09-2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