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的审美教育] 音乐审美能力可以通过教育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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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审美教育。审美教育也称美感教即美育。而音乐教育则是审美教育的重要手段。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它以美的音色、美的节奏、美的和声、美的旋律构成美的艺术形象。音乐把一切在人类心灵中占据地位的东西都拿出来提供给我们的感性和情感,让人深刻体验到审美的愉悦。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音乐教育中的审美教育,充分发挥音乐在提高人的素质中的作用、培养受教育者的音乐审美能力及对音乐的审美创造力,从而促进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进程。
  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概括地说,它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它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在音乐教育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同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情操。
  二是形象性原则
  形象性是音乐艺术的主要特点之一。由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语言的创造的音乐形象,具有声态、情态、形态、动态等一系列形象化特征。音乐审美教育正是借助这些具体可感的形象诱发和感染教者。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强调形象化原则,以美引真,最易为学生接受,尤其是在乐理、识谱等教学中变抽象,枯燥的概念为生动有趣的形象,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音乐教师要潜心钻研、灵活运用教材,把音乐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亲近可爱的形象传授给学生。
  三是欣赏性原则
  音乐教学中的一切活动都具有欣赏性,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都应体现欣赏的意义,在课堂里师生用审美的态度来共享音乐,通过唱、奏、唱等手段体现音乐之美。
  四是愉悦性原则
  审美愉悦性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易于形在兴奋中心,这种就业“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应在音乐教学中体现。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休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使“要他唱”变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五是实践性原则
  音乐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学科,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对音乐作出积极的反应。在教学中给予学生自由的创作空间,使学生既听且动,能够体验乐曲内在情感,呤唱出音乐主题,编配出较好的伴奏,编创出有趣的音乐情境表演……。同时,要培养学生具备组织、参与课外音乐活动的能力。通过组织器乐队、合唱队、舞蹈队等方面的第二课堂,和带领学生参加文艺演出,歌咏比赛等校外活动,增强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和艺术实践能力。
  六是相互交流性原则
  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首要标志。音乐课堂上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情感纽带首先抛向学生,让学生感受到亲近,和谐的教学氛围。能够和老师之间畅所欲言,充分沟通。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非常重要。
  音乐审美教育中科学教法,主要有两个内容:
  一是音乐感知实践教学法。也可称“听、感、动”教学法。
  音乐教学要引导学生体验、表现、创造和享受音乐的美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有美好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而音乐美的表现存在于音乐艺术形象之中,没有美的形象就没有艺术。音乐形象产生的过程中就是音乐实践、音乐学习和音乐创造的过程,没有音乐艺术的实践就没有音乐,没有对音乐艺术实践中音乐美的感知与理解,就无法实践审美教育。
  听,是感知和理解音乐的前提条件,听是音乐教学必须突出的体验。听,还是音乐艺术实践中最重要的过程。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发展学生的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音乐教学的各个领域,无论是唱歌、演奏、创作活动,都是围绕“听”这个中心来进行的。因此,引导学生参与听觉体验,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之中,是音乐教学的中心环节。
  感,是充分感知和感受音乐语言,感知和感受音乐之美的审美实践。这是审美教育的核心。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只有通过音乐的情感体验,达到音乐教育“以美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音乐教学中,教师要以自己对音乐、对音乐教育、对学生的真情感染学生,使学生喜爱音乐;要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和动情表现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体验音乐的美感;要善于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音乐活动中获得审美愉悦。
  动,是感知和理解音乐的重要手段,是参与音乐艺术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动,包括眼动——凭借视觉看乐谱,有理解的神、情、意的表露;手动——有情感地体验音乐的起伏变化,即兴指挥、奏乐、动作和表演,即兴编舞等;耳动——用心听、感知、听辨、分析、理解音乐的重要手段,喉动——用心去有表情地朗读、歌唱及表达;脑动——用脑去感知、体验、分析、理解、联想、思维、用脑去指挥全身器官按音乐的规律去感知。
  那么在音乐课的实践中,听是基础,感是核心,动是手段。音乐感知实践教学法就是让学生在充分“听”和“动”的基础上,感知体验与理解音乐美的旋律、美的形象。
  音乐教学中要引导学生用心去感受体验不同速度、不同力度、不同音色与不同唱法对于表现乐曲的不同作用;要在对音乐作品本身的情感感知与体验基础上,使学生掌握和运用适合不同情绪风格。不同题材、不同音乐形象的速度、力度和音色,正确地表现音乐的情感、意境、风格和特点。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通过音响感知、情感体验、音乐艺术形象的加工与创造,在充分参与器乐、声乐、舞蹈、表演等活动中使学生获得感知、创造及表现鉴赏音乐美的能力,在音乐情感的体验与抒发过程中受到良好的审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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