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的分类
会计要素的分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类。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后三类属于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在利润表中列示。
1、资产,资产随处可见,比如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仓库里的货物等。
2、负债,负债确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3、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就是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
4、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5、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6、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一种收获。
会计科目分类:
会计科目可以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即所属的会计要素)、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六大类。每一类会计科目可按一定标准再分为若干个具体的科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御关系,可分为总会计科目和明细会计科目。
(1)总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
如果某一总分类科目所辖的明细分类科目较多,可在总分类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