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结婚手续 包括本人户口簿、 身份证 、 单身证明 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带上这些材料,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 手续,有登记机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 结婚条件 的,登记结婚,发给 结婚证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68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68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68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68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