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吗
法律主观:
身份证 可以异地补办。 2017年7月1日起,身份证异地受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 居住证 。 第二步: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制、发证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注意:各地具体流程有所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异地 补办身份证 多少钱: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异地补办身份证周期是多久: 1、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2、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3、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哪些情形不能异地补办: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法律客观: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