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法律主观:
离婚女方的陪嫁不一定可以拿回来,需要依具体情形予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那就属于共同财产,就不可以拿回全部,只能拿回一半。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女方可以拿回全部嫁妆。,彩礼陪嫁奉还后不代表离婚了,离婚需要到婚姻机构办理离婚证或者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