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收取过热费是否合理

艺萌法务
2023-07-11 · TA获得超过27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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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供热公司收取报停费合理。我国法律明确热计量用户其基本热费标准按20%的标准执行,对非热计量用户报停用热,其基本热费标准参照热计量用户的标准执行,自冬季供热期起执行。

法律客观: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热力企业(单位)与用户之间应当签订供用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用热合同格式与内容由建设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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