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教育局为什么要扣去我们的津贴,所有事业单位都给1000元,除了学校,听说是教育局领导搞的,欠揍 10
你好!我赞同下面的这位老师的观点,这位老师说的没错,老师虽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但老师也是人,也需要生存,更需要这个社会的关心,难道老师就不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你好!我赞同下面的这位老师的观点,这位老师说的没错,老师虽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但老师也是人,也需要生存,更需要这个社会的关心,难道老师就不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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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
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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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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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教师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教书育人,很崇高。但上面的两位有失教师风范,据了解吐鲁番市现行“津贴”发放是按地区“2010年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标准表”执行,如果觉得自己的“津贴”有问题可以查看该“表”进行比对。
教师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教书育人,很崇高。但上面的两位有失教师风范,据了解吐鲁番市现行“津贴”发放是按地区“2010年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标准表”执行,如果觉得自己的“津贴”有问题可以查看该“表”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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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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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老师,但我老婆是,我认为做老师的非常辛苦,早出晚归,还出力不讨好,教育局扣他们的津贴30%,这点就是不合理,要我说就是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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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教书育人,很崇高。但上面的两位有失教师风范,据了解吐鲁番市现行“津贴”发放是按地区“2010年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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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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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这位老兄你不是说我们有失教师风范吗?你看过《教师法》吗?怎么不言语了?不懂就不要发帖。照你意思老师是蜡烛!!!!!!!!!!吃蛋糕的时候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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