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为什么不能当官?
2023-05-04
第一,古代满门抄斩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全杀”。“满门抄斩”杀的主要是成年男子,大部分情况下不会杀女子。而是使女子们充做官奴。
第二,古代刑法不会杀7岁以下小孩,和80岁以上的老人。这是《礼记》的规定(注意《礼记》成书于汉代之后),中国古代独尊儒术,以儒家之道治国,基本不会违背《礼记》的人道纲常,所以历朝历代的《刑名》都会限制最低动刑年龄。“《礼记·曲礼上》‘七年曰悼,八十、九十曰髦。悼与髦,虽有罪,不加刑焉’”。
第三,罪不及孥,罪不及嫁女。即,当女儿已经出嫁,或定亲的情况下,刑法一般不追究外嫁之女。外嫁之女属于夫家,不从父家的刑责。在说刑法的《晋书·志·二十章》里就记载了一个被采纳的建议:“在室之女,可从父母之刑,既醮之妇,使从夫家之戮”。
实际上不一样的朝代,处置方式有所不同。 明清时期, 《刑律·贼盗·谋反大逆》 :“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知情故纵隐藏者斩。”年十五及以下的男子和所有女子,都给付各功臣之家为奴。外嫁女子和已经定亲的女子,不用连坐。 但是一些少数时期,女性出嫁之后也会被杀,参看正史《刑法志》。